常见问题

条款和条件

§ 1 范围

  1. 本文条款适用于所有由Verhuven Touristik GmbH公司(地址:Im Niederbruch 1, 46509 Xanten,以下简称“承运人”)与乘客签订的运输合同。
  2. 如果乘客是指《德国民法典》第14条意义上的企业家,并且其业务条款与本条款相冲突,则承运人的通用条款和条件将优先适用。

§ 2 合同的订立

  1. 承运人通过其预订平台www.airportweezeshuttle.com提供运输日期和目的地。乘客可以通过选择出行日期并输入其数据支付费用来预订所需运输。
  2. 完成预订后,乘客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标准格式的旅行票和预订确认。乘客也可以使用电子邮件地址和预订号码在网站上查看和下载车票。通过发送预订确认,运输合同即成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3. 乘客也可以在出发前5分钟内直接与承运人的司机签订运输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乘客可以当场获得车票。
  4. 已签发的车票是严格个人使用的。乘客需注意,出发时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驾照或护照,以核实身份。
  5. 如果乘客以欺诈的意图进行预订或以其他非法方式或通过非法活动获取、转让、重新预订或使用车票,承运人有权特别终止运输合同并对车票进行封锁。在这种情况下,不予退还费用。承运人必须证明该违法行为。

§ 3 价格和运费

显示的价格是最终价格,包括增值税。绑定预订时适用的金额适用于价格,不会产生运费或所提供的支付方式的附加费用。

§ 4 支付

  1. 支付须在通过在线平台预订后立即进行,可以通过信用卡、SEPA直接借记或通过PayPal支付。完成预订后,约定的预订金额将从所选账号中扣款。
  2. 若乘客选择信用卡或SEPA直接借记支付,必须提供正确完整的乘客姓名和地址。如通过PayPal支付,PayPal会将此数据传送给承运人。
  3. 通过订单提供信用卡号,承运人有权从乘客在订单中指定的信用卡账户中收取购买金额。对于SEPA直接借记程序,请在销售过程中单独授权。
  4. 若在出发前直接从承运人的司机处购买车票,则可使用EC或信用卡支付。
  5. 费用被退还时,乘客有义务补偿承运人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及费用本身。
  6. 作为优惠的一部分购买的车票,其特别条件在优惠到期后适用,则必须按照出行日或车票有效日当天适用的全价进行购买。

§ 6 付款违约

如果费用被退还,承运人将书面提醒乘客付款。自付款提醒交付后不超过7天,乘客必须支付款项。超出此期限,乘客即为付款违约。然后承运人有权要求5个百分点高于基础利率的违约利息。如果承运人能证明更高的违约损害,则有权提出索赔。此外,承运人将委托适当的第三方来执行其索赔。乘客还必须承担作为违约损害支付给承运人的费用。注意,如出现这种情况,乘客的数据将被转送给第三方。

§ 7 取消权利

根据《德国民法典》第312条第2款第5项,乘客运输合同没有取消权。

§ 8 取消及重新预订

取消或重新预订不被允许。

§ 9 行李、包裹、轮椅、自行车和动物

  1. 基本上,每位乘客只允许携带手提行李和一个行李。行李指一个人可以携带的物品。不得运送妨碍其他乘客或工作人员,或危害他人或车辆安全的行李或包裹。
  2. 不允许在乘客座位区携带轮椅或步行辅助器。然而,它们可以在行李厢中运输,只要不超过允许的行李尺寸。乘客必须能够自行登车。
  3. 不允许运送自行车。
  4. 不允许运送动物。只准运送导盲犬和辅助犬。陪同导盲犬的乘客必须提前通过联系表单注册其行程。承运人会为狗预留一个位于乘客旁边的座位。导盲犬免费运输。

§ 10 拒绝运输、乘客义务、中断运输

  1. 出发前,乘客有义务向承运人的司机出示有效车票并通过身份证件证明其身份。10岁以下儿童必须有成人陪同旅行。10至15岁儿童可在监护人同意下单独旅行。如果无法出示有效车票或无法证明身份,或是没有成人陪同的儿童,或是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意的儿童将不被运输。这些情况下不予退款。
  2. 承运人也可以拒绝运输如果有证据表明乘客存在可能威胁运营安全或其他乘客安全的危险。
  3. 乘客在使用承运人的车辆时必须表现出遵守运营安全秩序和顾及他人的行为。必须遵从运营人员的指示。特别是乘客禁止:
    • 在行驶中与车内司机交谈,
    • 在行驶中自行开门,
    • 滥用安全设备,
    • 将物品抛出或伸出车外,
    • 在行驶中跳上或下车,
    • 在即将出发通知或车门关闭时上上下车,
    • 携带危害他人或根据《麻醉品法》受限制的危险物质或化学品。此外,乘客必须:
    • 仅在停靠站上下车;例外情况需经运营人员同意,
    • 快速上下车,使用专门标识的门,
    • 保持通道和进出口畅通,
    • 在车内始终保持稳固的抓握,
    • 仔细监督陪同的儿童,确保儿童不会跪在或站在座椅上。对于0至3岁儿童,旅行者必须自带可用三点式安全带固定的儿童座椅。
  4. 如果乘客违反其义务或在承运人的车辆上从事刑法禁止的活动,他们可能会被排除运输。这种情况下不退款或其他补偿。

§ 11 取消、延误、超载、中断

  1. 如果行程取消、延误超过120分钟或超载,乘客有权:
    • 按合同条款在可能的最早时间不支付额外费用且在类似条件下继续行程或改变路线到达运输合同中规定的目的地,或
    • 全额退款票价,并在需要时免费返回运输合同中规定的出发地,最早的时间返程。票价在报价提出或退款请求收到后14天内退还。
  2. 如果承运人未提供此选项,乘客额外有权要求50%的票价补偿。承运人将在收到补偿请求后一个月内支付此金额。
  3. 若因安排的定期乘运的取消或车站开车后90分钟以上车辆出发延误,或乘客因该取消或延误错过连接时,承运人或可能的车站经营者在计划离开时间30分钟后尽快向乘客通报情况,并一旦确定提供预计离开时间。如果乘客错过连程,尽可能告知替代选项。这也可以电子方式提供。
  4. 对于持续时间超过三小时的乘运,在车站从车站出发或其取消和超过90分钟延误的情况下,承运人免费提供:
    • 合理占非因延误或等待时间提供车站或车辆拥有的小吃、餐饮或饮料
    • 如需要、则居住安排,并向车站和住宿之间安排经营方面运输提供协助。承运人客房每位旅客总费用每晚不超过80欧元,不包括车站与住宿之间交通费用,最多延续两晚。
  5. 如果巴士在行程中失效,承运人提供替代巴士车辆来继续行程,或安排将乘客运输到适合的候车区或车站以便继续选择旅程。

注意:关于巴士和长途汽车的乘客权利的第(EU)No 181/2011条规定的文本(可以在https://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55:0001:0012:DE:PDF在线找到。

§ 12 责任

如果事故因使用承运人的巴士造成,承运人就事故后即所需的实际需求向乘客提供合理和适度的帮助,包括住宿、餐饮、衣物、交通和急救服务。在超过极短的时间内,不承担责任。住宿费用每名乘客每晚最多80欧元,最多持续两晚。

在根据其他法律依据,对于乘客,承运人只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情况下承担责任,以及合同标准义务(根本义务)和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的情况下,包括轻微过失。

若承运人违反基本合同义务,赔偿仅限于可预见和典型的损害。除故意、重大过失或违反基本合同义务外,对于死亡或人身伤害及行李丢失或损害的责任,每伤害事故的死亡或人身伤害赔偿金额限制为每名乘客220,000欧元或每件行李1,200欧元。针对轮椅和其他辅助器具之损害赔偿均以设备丢失或损坏的替代或维修价值为依据。

赔偿国家法律保护法规(HPflG)和第(EU)No 181/2011条规定内容(有关巴士与长途车乘客权利不含侵害行为)。

注意:关于巴士和长途汽车的乘客权利的第(EU)No 181/2011条规定的文本(可以在https://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1:055:0001:0012:DE:PDF在线找到。

§ 13 适用法律

乘客与承运人之间签签订的合同仅适用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法律,明确排除联合国销售公约。这不影响乘客习惯居住地的国家的强制性条款。

§ 14 争议解决

关于替代争议解决的Art. 14 Abs. 1 ODR-VO和《消费者争议解决法》第36条的一般信息义务:

欧委会提供的在线争议解决平台(OS)地址为:http://ec.europa.eu/consumers/odr/

§ 15 管辖权

如果乘客是根据《德国民法典》的意思的企业家或者乘客在合同签订后没有居住在德国联邦共和国境内或合同签署后转移或未在起诉时有已知住处,所有与合同关系相关的争议事项均在Xanten处理。

§ 16 书面形式,合同语言

  1. 本合同的修正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 合同语言为德语。

条款和条件|韦策机场穿梭巴士